关于《门源县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建设项目的公示
《门源县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
1.补贴资金及目标
2021年下达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0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完成补贴157台以上。
2.补贴对象、机具及补贴标准
(1)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所有农牧业乡(镇),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国有农牧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我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共15大类37个小类132个品目(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3)补贴机具确定。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4)补贴标准。我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牧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对联合整地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收获机械等在中央补贴额的基础上,用省级资金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50%进行累加补贴。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备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3.实施单位: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二)农机深松整地
1.主要目标
2021年,下达我县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80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照半农半牧区每亩补助18元的标准,补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10万亩。
2.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流转土地的补贴对象为土地流转者。
3.补助标准
门源县为半农半牧区,补贴标准为每亩18元。
4.补助方式
农机深松作业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经质检员实地检测、履行签字公示手续,项目县农牧、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门源县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
实施合作服务组织乡镇(村)
|
实施面积(亩)
|
补助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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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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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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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乡兴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
11000
|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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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北山招福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
2000
|
3.6
|
|
3
|
门源县海龙小油菜专业合作社
|
1000
|
1.8
|
|
4
|
门源县慧通香宝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2000
|
3.6
|
|
5
|
海北舟宝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2000
|
3.6
|
|
6
|
门源县金牧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600
|
2.88
|
|
7
|
门源县丰益家庭农场
|
2500
|
4.5
|
|
8
|
门源县浩青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2000
|
3.6
|
|
9
|
门源县丰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7000
|
12.6
|
|
10
|
门源县西滩光明家庭农牧场
|
1000
|
1.8
|
|
11
|
玉丰集约化经营专业合作社
|
1600
|
2.88
|
|
12
|
门源县碱沟家庭小农场
|
1500
|
2.7
|
|
13
|
门源县旭盛生态农牧专业合作社
|
1100
|
1.98
|
|
14
|
门源县万家顺种植专业合作社
|
7000
|
12.6
|
|
15
|
门源县丰升牛羊繁殖专业合作社
|
1000
|
1.8
|
|
16
|
门源县天赐家庭农场
|
1000
|
1.8
|
|
17
|
泉口镇顺民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
3000
|
5.4
|
|
18
|
乔氏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200
|
2.16
|
|
19
|
门源县盛农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
1200
|
2.16
|
|
20
|
门源县农兴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
3000
|
5.4
|
|
21
|
绿健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400
|
2.52
|
|
22
|
门源县志兴种植专业合作社
|
2400
|
4.32
|
|
23
|
苏吉滩乡农牧场
|
4800
|
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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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皇城农牧场(农机管理服务站)
|
6000
|
10.8
|
|
25
|
门源学成特色种养专业合作社
|
1500
|
2.7
|
|
26
|
门源县红沟村利民农牧场
|
1400
|
2.52
|
|
27
|
门源县震业肉牛养殖繁育专业合作社
|
2000
|
3.6
|
|
28
|
门源邦农家庭农牧场
|
1000
|
1.8
|
|
29
|
门源县瑞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
1000
|
1.8
|
|
30
|
门源县益农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
8000
|
14.4
|
|
31
|
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0
|
0.9
|
|
32
|
门源县德政生态农牧场
|
2000
|
3.6
|
|
33
|
门源县裕民农业专业合作社
|
1000
|
1.8
|
|
34
|
兴和绿色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500
|
2.7
|
|
35
|
门源县青石嘴贵宝家庭农牧场
|
1300
|
2.34
|
|
36
|
门源县阴田恒源集约化专业合作社
|
1000
|
1.8
|
|
37
|
门源县北山民康家庭农牧场
|
500
|
0.9
|
|
38
|
门源县归缘家庭农牧场
|
1000
|
1.8
|
|
39
|
门源县成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3000
|
5.4
|
|
40
|
门源县裕丰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1000
|
1.8
|
|
41
|
门源县青绿源家庭农牧场
|
1500
|
2.7
|
|
42
|
门源县吉丰源家庭农牧场
|
1300
|
2.34
|
|
43
|
门源县占明奶牛养殖家庭农牧场
|
1200
|
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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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0
|
180
|
|
5.实施期限
2021年3月—12月。
6.实施单位
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三)粮改饲
1.建设地点
项目涉及皇城乡、苏吉滩乡、青石嘴镇、浩门镇、东川镇、泉口镇、北山乡、麻莲乡、阴田乡、仙米乡11个乡镇的56家规模养殖场、饲草加工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完成燕麦青贮补助5万吨,每吨补助60元,完成种植燕麦2万亩。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4.实施期限
2021年5月—12月。
5.实施单位
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四)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建设地点
浩门镇小沙沟村(门源县忠良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泉口镇黄田村(门源县雪域天禾农牧专业合作社)。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长16.7米、宽6米、高3米机械保鲜库2座。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每座保鲜库补助资金7万元。
4.实施期限
2021年9月—12月。
5.实施单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1.建设地点:东川镇、泉口镇、北山乡、浩门镇、西滩乡、青石咀镇、珠固乡、仙米乡、阴田乡9个乡镇。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农田灭鼠。开展秋季农田灭鼠6万亩,主要在东川镇、泉口镇、北山乡、浩门镇、西滩乡、青石嘴镇6个乡镇实施,其中东川镇1万亩,泉口镇1万亩,西滩乡1万亩,北山乡1万亩,青石嘴镇1万亩。主要采取人工弓箭捕杀方式进行农田灭鼠。
(2)地下鼠情监测点。布置地下鼠情监测点2个,其中青石嘴黑石头村1个,西滩乡上西滩村1个,主要开展农田地下鼠监测工作。
(3)TBS绿色防控。主要在西滩乡、浩门镇布置TBS绿色防控点3个,其中浩门镇疙瘩村1个,西滩乡纳隆村1个。青石嘴黑石头村1个,主要开展农田地上鼠监测工作。
(4)小麦病虫害监测。在小麦种植地区设立小麦病虫害监测点4个,其中珠固乡1个、仙米乡1个、东川镇1个、阴田乡1个,主要监测小麦病虫害发生情况。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其中:
(1)农田灭鼠补助18万元。灭鼠面积6万亩,每亩补助3元。
(2)地下鼠情监测点0.6万元。青石嘴黑石头村鼠情监测点补助0.3万元,西滩乡上西滩村鼠情监测点补助0.3万元,共计0.6万元。
(3)TBS绿色防控补助3万元。每个监测点购买PVC管、铁丝网、扎丝等材料费0.4万元,人工监测费0.6万元;3个点共计3万元。
(4)小麦病虫害监测0.4万元。每个监测点补助0.1万元,共计0.4万元。
4.实施期限
2021年9月—2022年10月。
5.实施单位
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六)国家现代产业园建设
该项目正在编制分项方案,待编制完成后另行文上报县政府批复。
二、项目建设方式
补助类建设项目以资金补助形式进行,其他建设项目按“先建后补”方式进行。
三、项目运行与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
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进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并纳入固定资产账目中。
(二)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青海省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18〕1320号)《青海省切块支农资金及管理办法》(青政办〔2015〕40号)《门源县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门政办〔2015〕15号)及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进行报账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建设、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注: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北山路7号
联系电话:0970-8612414
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