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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源县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关于《门源县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建设项目的公示

 

《门源县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

1.补贴资金及目标

2021年下达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0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完成补贴157台以上。

2.补贴对象、机具及补贴标准

1)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所有农牧业乡(镇),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国有农牧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我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共15大类37个小类132个品目(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3)补贴机具确定。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4)补贴标准。我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牧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对联合整地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收获机械等在中央补贴额的基础上,用省级资金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50%进行累加补贴。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备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3.实施单位: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二)农机深松整地

1.主要目标

2021年,下达我县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80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照半农半牧区每亩补助18元的标准,补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10万亩。

2.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流转土地的补贴对象为土地流转者。

3.补助标准

门源县为半农半牧区,补贴标准为每亩18元。

4.补助方式

农机深松作业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经质检员实地检测、履行签字公示手续,项目县农牧、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门源县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实施合作服务组织乡镇(村)

实施面积()

补助资金

(万元)

备注

1

北山乡兴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11000

19.8

 

2

北山招福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2000

3.6

 

3

门源县海龙小油菜专业合作社

1000

1.8

 

4

门源县慧通香宝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000

3.6

 

5

海北舟宝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2000

3.6

 

6

门源县金牧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1600

2.88

 

7

门源县丰益家庭农场

2500

4.5

 

8

门源县浩青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2000

3.6

 

9

门源县丰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7000

12.6

 

10

门源县西滩光明家庭农牧场

1000

1.8

 

11

玉丰集约化经营专业合作社

1600

2.88

 

12

门源县碱沟家庭小农场

1500

2.7

 

13

门源县旭盛生态农牧专业合作社

1100

1.98

 

14

门源县万家顺种植专业合作社

7000

12.6

 

15

门源县丰升牛羊繁殖专业合作社

1000

1.8

 

16

门源县天赐家庭农场

1000

1.8

 

17

泉口镇顺民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3000

5.4

 

18

乔氏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1200

2.16

 

19

门源县盛农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1200

2.16

 

20

门源县农兴土地联营专业合作社

3000

5.4

 

21

绿健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1400

2.52

 

22

门源县志兴种植专业合作社

2400

4.32

 

23

苏吉滩乡农牧场

4800

8.64

 

24

皇城农牧场(农机管理服务站)

6000

10.8

 

25

门源学成特色种养专业合作社

1500

2.7

 

26

门源县红沟村利民农牧场

1400

2.52

 

27

门源县震业肉牛养殖繁育专业合作社

2000

3.6

 

28

门源邦农家庭农牧场

1000

1.8

 

29

门源县瑞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1000

1.8

 

30

门源县益农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8000

14.4

 

31

门源县泉口镇大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00

0.9

 

32

门源县德政生态农牧场

2000

3.6

 

33

门源县裕民农业专业合作社

1000

1.8

 

34

兴和绿色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1500

2.7

 

35

门源县青石嘴贵宝家庭农牧场

1300

2.34

 

36

门源县阴田恒源集约化专业合作社

1000

1.8

 

37

门源县北山民康家庭农牧场

500

0.9

 

38

门源县归缘家庭农牧场

1000

1.8

 

39

门源县成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3000

5.4

 

40

门源县裕丰生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1000

1.8

 

41

门源县青绿源家庭农牧场

1500

2.7

 

42

门源县吉丰源家庭农牧场

1300

2.34

 

43

门源县占明奶牛养殖家庭农牧场

1200

2.16

 

 

合计

100000

180

 

5.施期限

20213—12月。

6.实施单位

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三)粮改饲

1.建设地点

项目涉及皇城乡、苏吉滩乡、青石嘴镇、浩门镇、东川镇、泉口镇、北山乡、麻莲乡、阴田乡、仙米乡11个乡镇的56家规模养殖场、饲草加工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完成燕麦青贮补助5万吨,每吨补助60元,完成种植燕麦2万亩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4.实施期限

20215月—12月。

5.实施单位

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四)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建设地点

浩门镇小沙沟村(门源县忠良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泉口镇黄田村(门源县雪域天禾农牧专业合作社)。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长16.7米、宽6米、高3米机械保鲜库2座。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每座保鲜库补助资金7万元。

4.实施期限

20219月—12月。

5.实施单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1.建设地点:东川镇、泉口镇、北山乡、浩门镇、西滩乡、青石咀镇、珠固乡、仙米乡、阴田乡9个乡镇。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农田灭鼠。开展秋季农田灭鼠6万亩,主要在东川镇、泉口镇、北山乡、浩门镇、西滩乡、青石嘴镇6个乡镇实施,其中东川镇1万亩,泉口镇1万亩,西滩乡1万亩,北山乡1万亩,青石嘴镇1万亩。主要采取人工弓箭捕杀方式进行农田灭鼠。

2)地下鼠情监测点。布置地下鼠情监测点2个,其中青石嘴黑石头村1个,西滩乡上西滩村1个,主要开展农田地下鼠监测工作。

3TBS绿色防控。主要在西滩乡、浩门镇布置TBS绿色防控点3个,其中浩门镇疙瘩村1个,西滩乡纳隆村1个。青石嘴黑石头村1个,主要开展农田地上鼠监测工作。

4)小麦病虫害监测在小麦种植地区设立小麦病虫害监测点4个,其中珠固乡1个、仙米乡1个、东川镇1个、阴田乡1个,主要监测小麦病虫害发生情况。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其中:

1农田灭鼠补助18万元。灭鼠面积6万亩,每亩补助3元。

2)地下鼠情监测点0.6万元。青石嘴黑石头村鼠情监测点补助0.3万元,西滩乡上西滩村鼠情监测点补助0.3万元,共计0.6万元。

3TBS绿色防控补助3万元。每个监测点购买PVC管、铁丝网、扎丝等材料费0.4万元,人工监测费0.6万元;3个点共计3万元。

4)小麦病虫害监测0.4万元。每个监测点补助0.1万元,共计0.4万元。

4.实施期限

20219月—202210月。

5.实施单位

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六)国家现代产业园建设

该项目正在编制分项方案,待编制完成后另行文上报县政府批复。

二、项目建设方式

补助类建设项目以资金补助形式进行,其他建设项目按先建后补方式进行。

三、项目运行与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

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进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并纳入固定资产账目中。

(二)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青海省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181320号)《青海省切块支农资金及管理办法》(青政办〔201540号)《门源县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门政办〔201515号)及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进行报账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建设、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注:公示时间为2021923日至929日。公示期间,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北山路7

联系电话:0970-8612414

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