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优化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优化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对“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的优化调整。在本次优化过程中,将大沙沟~克图沟口三角城河段纳入到治理范围中,即:总治理范围为大通河“引大济湟”引水口处至克图沟口三角城河段及该河段内汇入的重点支沟等。其中:干流河道治理长度约61.39km,总用地面积79.7平方公里,即:从大通河“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引水口处至克图沟口三角城段,南岸以铁麻公路为界,北岸以高坎为界区间范围内。该段河道主要流经青石嘴镇、浩门镇、西滩乡、泉口台、麻莲乡、阴田乡、东川镇等。大通河各支沟河段综合治理全长55.105km,即治理大通河南北两岸沟道共计11条(北岸沟道:白水河、吊沟、老虎沟、窑沟、沙沟(大沙沟和小沙沟);南岸沟道:上铁迈沟、铁迈沟、白土沟、头塘沟、煤窑沟、瓜拉沟)。主要治理工程内容为:水安全保障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功能提升工程及水环境保护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FgTCdWK0Im8VGyxCQipaA
提取码:0mw7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来自施工期,主要涉及工程沿线的周边居民,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门源县青石嘴镇、浩门镇、西滩乡、泉口台、麻莲乡、阴田乡、东川镇等的部分村庄。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ra7VVzP9q1Kbk7lP8gSGQ
提取码:wr9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结束。
七、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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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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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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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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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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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288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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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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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件:1198290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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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