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门源县阴田联合草产业协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活畜交易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门源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门源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门源县阴田联合草产业协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活畜交易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门源县阴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门源县阴田联合草产业协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活畜交易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请示》(门阴政字〔2020178号)、《门源县阴田联合草产业协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活畜交易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门源县阴田乡卡子沟村,建设地点中心坐标经度101.490206,纬度37.184737。项目总占地面积35.4亩(15363.68m2),总建筑面积2722.69m2。新建交易大棚1200m2、牛棚1120m2、羊棚1120m2、饲草棚200m2、粪污堆放场300m2、地磅房12.4m2、管理用房20.8m2,新建围墙520m、道路345m、厕所29.76m2、成品铁艺大门1座、移动伸缩门1座,新建A2/O一体化设备处理系统,购置固定识读器1台、消毒喷雾器2台、检疫设备1套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8.3万元,占总投资的14.15%。年交易牛2万头、羊6万只。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采取洒水、车辆限速、设置硬质围栏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项目运营期及时采取清理暂养棚、清运粪便、清洗粪车等措施有效控制恶臭污染源,并通过距离防护、场界四周绿化等措施进行防护。场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70)。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业的机械冲洗和车辆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业的畜禽粪污废水、暂养区及交易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到项目区污水管网,牲畜尿液经防渗地面汇流导入尿液收集池,后经A2/O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入项目区污水管网。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进行防渗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项目区所有可能洒落及产生畜禽粪便的场所包括暂养棚、交易区、装卸区、洗车区等均设立顶棚,不允许露天设置,并采取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经雨水冲刷将污染物带入水体和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隔声消声设施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畜禽叫声和交通噪声等,通过建筑物墙壁阻隔和绿化带消声来控制,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较少,回填利用,无外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畜禽粪便,人工清运至粪污堆放场临时堆存,定期交由当地有机肥加工厂进行加工利用。粪污堆放场底部和侧面均进行防渗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病死畜禽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我局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环保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进行调整时,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门源县生态环境局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