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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门源县皇城乡、麻莲乡、青石嘴镇村集体经济及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等项目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皇城乡、青石嘴镇等乡镇呈报的《2020年门源县皇城乡4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门源县青石嘴镇红牙合村、红山嘴村等8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级专家组评审论证、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定,现公示如下:

2020年门源县皇城乡4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一)项目类别:村集体产业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皇城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责任人:才仁洛加(皇城乡人民政府乡长)、华桑(皇城乡北山村村委会主任)、白六十五(皇城乡西滩村村委会主任)、万玛才让(皇城乡马营村村委会主任)、杨延生(皇城乡东滩村支部书记)

(五)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皇城乡北山村、西滩村、马营村、东滩村

(六)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扶贫开发局

(七)项目扶持对象: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扶持皇城乡北山村、西滩村、马营村、东滩村4个村集体

(八)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即20208—202011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皇城乡产业扶贫资金500万元投入到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作为公司实施照壁山旅游景区建设资金发展旅游业,公司无论是否盈利,投资期每年按投入资金的6.2%分别对4个村进行分红,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达到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和村集体经济“双赢”的目标

1)项目投资期限:项目投资期限为1年,即2020年-202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投资期限满或投资期间有较大的政策性变动,根据相关政策及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若续签合同,按原方案执行;若解除合同,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无条件退还投入扶贫资金500万元至皇城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根据项目村意愿由项目村、皇城乡政府重新制定项目方案。

2)资产抵押:为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和投资期间的分红,由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以法人李宁在西宁夏都府邸400㎡房产作为资产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投资受益。若抵押物出现变动等情况,由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向皇城人民政府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皇城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北山村125万元、西滩村125万元、马营村125万元、东滩村125万元,全部用于皇城乡4个村集体发展产业。

2.资金筹措:项目投资500万元全部为2019年第三批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十)项目运行机制

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将项目资金500万元投入到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完全负责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专项投资到生产经营中,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建立资金专账。皇城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后续运行进行监督。青海浩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将每年分红资金拨付到皇城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再由乡政府分别拨付到项目村级账户,并在乡、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并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2020年麻莲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一)项目类别:村集体产业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麻莲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责任人:韩进龙(麻莲乡人民政府乡长)、马永胜(麻莲乡下麻莲村委会主任)、冶生明(麻莲乡包哈图村委会主任)

(五)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麻莲乡下麻莲村、包哈图村

(六)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扶贫开发局

(七)项目扶持对象: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扶持麻莲乡下麻莲村、包哈图村2个村集体

(八)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即20208—202011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将麻莲乡下麻莲村、包哈图村2村扶贫资金110万元整合后以投资收益的形式投入到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合作社生产发展项目投资期限为1年,在投资期间,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无论盈亏每年都按投入扶贫资金总额的7%向麻莲乡下麻莲村、包哈图村2村进行分红。

1)项目投资期限:项目投资期限为1年,即2020年-202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在投资期内,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无论盈亏都按投入扶贫资金总7%向项目村分红;投资期限满后或投资期间有较大的政策性转变,根据扶贫政策及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若续签合同,按原方案执行;若解除合同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无条件退还扶贫资金110万元至麻莲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由麻莲乡政府组织项目村、群众代表另选项目实施。

2)资产抵押: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投资期间的分红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以第三方米兴旺所拥有的位于门源县浩门镇向阳小区2号楼1单元132室马轶明所拥有的位于门源县浩门镇向阳东路9号1单元162室的房产作为资产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投资受益。若抵押物出现变动等情况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及时向麻莲乡人民政府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麻莲乡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用于麻莲乡下麻莲村、包哈图村2个村集体发展产业。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2020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其中包哈图村55万元下麻莲村55万元。

(十)项目运行机制

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将项目资金110万元投入到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全负责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专项投资到生产经营中,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建立资金专账。麻莲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后续运作进行监督。门源县碧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将每年分红资金拨付到麻莲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再由乡政府分别拨付到项目村级账户,并在乡、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并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2020年门源县青石嘴镇红牙合村、红山嘴村等8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一)项目类别:村集体产业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青石嘴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责任人:马海青青石嘴镇人民政府长)张生福(红牙合村主任米林(红山嘴村书记)马德军(青石嘴村主任)杨艳庆(西铁迈村书记)马国成(黑石头村主任)韩国财(大滩村主任)仲守云(下大滩村主任)马成英(德庆营村

(五)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青石嘴镇红牙合村、红山嘴村、青石嘴村、西铁迈村、黑石头村、大滩村、下大滩村、德庆营村

(六)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扶贫开发局

(七)项目扶持对象: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扶持青石嘴镇红牙合村、红山嘴村、青石嘴村、西铁迈村、黑石头村、大滩村、下大滩村、德庆营村8个村集体

(八)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即20208—202011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将2018年门源县青石嘴镇红牙合村、红山嘴村等8个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投资收益项目到期收回资金320万元(每村40万),投入到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收益,作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无论是否盈利,投资期每年按投入资金的7%分别对8个村进行分红,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达到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村集体经济“双赢”的目标

1)项目投资期限:项目投资期限为1年,即2020年-202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投资期限满或投资期间有较大的政策性变动,根据相关政策及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若续签合同,按原方案执行;若解除合同,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无条件退还投入扶贫资金320万元至青石嘴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根据项目村意愿由项目村、青石嘴镇政府重新制定项目方案。

2)资产抵押:为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和投资期间的分红,由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门源县青石嘴镇滨河路东侧穆佰客商业楼(建筑面积2692.19平方米)、门源县青石嘴镇滨河路东侧穆佰客宾馆(建筑面积5533.24平方米)作为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投资受益。若抵押物出现变动等情况,由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向青石嘴镇人民政府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青石嘴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20万元,青石嘴镇红牙合村、红山嘴村、青石嘴村、西铁迈村、黑石头村、大滩村、下大滩村、德庆营村8个非贫困村每村40万元,共计320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全部为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十)项目运行机制

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将项目资金320万元投入到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完全负责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专项投资到生产经营中,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建立资金专账。青石嘴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后续运行进行监督。青海门源县穆佰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每年分红资金拨付到青石嘴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再由政府分别拨付到项目村级账户,并在、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并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2020年门源县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项目

(一)项目类别:村集体产业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泉口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责任人:马文奎(泉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五)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

(六)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扶贫开发局

(七)项目扶持对象: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村集体及2村易地扶贫搬迁户

(八)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即20208—202011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将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2万元投入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无论是否盈利,投资期每年后沟村、沈家湾村2村村集体支付分红15万元同时,投资期限内,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为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提供5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

1)项目投资期限:项目投资期限为1年,即2020年-202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投资期限满或投资期间有较大的政策性变动,根据相关政策及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若续签合同,按原方案执行;若解除合同,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无条件退还投入扶贫资金302万元至泉口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根据项目村意愿由项目村、泉口镇政府重新制定项目方案。

2)资产抵押:为保证投入资金本金及收益的安全,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门源县海北·山东生物园区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365.35平方米、资产评估价值为403.7万元(海鉴评报字〔2020〕第040号)的青稞方便面生产车间、菜籽油车间、砖墙阳光板房的房产及2套购置价格为609.5万元的菜籽油生产线资产为两村投入的302万元扶贫资金及15万元收益进行抵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投资受益。若抵押物出现变动等情况,由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向泉口镇人民政府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泉口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02万元,其中:后沟村152万元、沈家湾村150万元全部用于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及就业。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02万元,其中: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02万元。

(十)项目运行机制

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形式将项目资金302万元投入到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完全负责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专项投资到生产经营中,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建立资金专账。泉口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后续运行进行监督。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将每年分红资金拨付到泉口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再由政府分别拨付到项目村级账户,并在、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并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门源县北山乡大泉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一)项目类别:村集体产业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北山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责任人:王振龙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关世杰(北山乡大泉村党支部书记)

(五)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北山乡大泉

(六)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扶贫开发局

(七)项目扶持对象:北山乡大泉村集体

(八)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即20208—202011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将项目资金50万元,投入到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收益作为合作社养殖资金,合作社无论是否盈利投资期投入资金的6.2%对北山乡大泉村集体进行分红,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达到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双赢”的目标二是项目资金5.685万元对原项目收回8幢牲畜棚1处青储窖进行修缮后出租给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年租金为8万元,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落实管护责任。

1)项目投资租赁期限:项目投资(租赁)期限为1年,即2020年-202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投资期限满或投资期间有较大的政策性变动,根据相关政策及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若续签合同,按原案执行;若解除合同,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无条件退还投入扶贫资金50万元至北山乡大泉村指定账户;同时,8幢牲畜棚1处青储窖由北山乡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固定资产重新进行清点和核查,经清点核查无异议后移交至大泉村。根据大泉村意愿由大泉村、北山乡政府重新制定项目方案。

2)资产抵押:为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及投资期间的收益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以第三方郭项秀、杨勒所拥有的位于门源县东大街134号旭红锦园小区8幢3单元332室和贾之旦、苏尕妹所拥有的东大街4号旭红佳苑小区8号楼3单元352室的商品房作为资产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每年的受益。若抵押物出现变动等情况,由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及时向北山乡人民政府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北山乡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十)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5.685万元,全部用于北山乡大泉村村集体发展产业。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5.685万元全部为2013年北山乡大泉村支持藏区肉牛养殖扶贫项目收回资金。

(十)项目运行机制

一是将项目资金50万元投入到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中以投资收益的形式运行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全负责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专项投资到生产经营中,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建立资金专账。北山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会同大泉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项目后续运行进行监督。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将每年分红资金拨付到北山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再由乡政府分别拨付到大泉村级账户,并在乡、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并报门源县扶贫开发局备案二是由北山乡政府、项目村负责项目资金5.685万元,原项目收回8幢牲畜棚1处青储窖进行修缮后出租给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年租金为8万元,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落实管护责任。三是若合同到期后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再租赁使用牲畜暖棚,由北山乡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固定资产重新进行清点和核查,经清点核查无异议后再乡领导小组监督下由门源县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交付大泉村,重新制定方案进行运行。

注: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扶贫开发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