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秩序,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开展了以清房租、清违规、清房源为主的“三清”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一、核查清理整治的范围
此次重点清查了浩门镇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3717套,干部周转房388套,共计4105套。
二、核查清理整治的内容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承租人积累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7、在租赁期间,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8、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9、取得配租资格接到入住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入住手续超过6个月的;
10、接到群众信访举报经核查属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11.已从原单位调离的;
11、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三、清理整治结果
自公告发出后我局抽调工作人员,对浩门镇辖区4105套公共租赁住房及干部周转房进行了逐户清退核查工作。
1、对一完小小区进行了核查,违规套数2套;
2、对秀水花园进行了核查,违规套数14套;
3、对鼎源小区进行了核查,违规套数1套;
4、对北山路小区进行了核查,违规套数3套;
5、对育才小区、气象小区进行了核查,违规套数11套;
通过核查,浩门镇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及干部周转房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31套,现已收回20套,剩余房屋正在清理清退中。
此后,县住建局将对全县所有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清退工作,并及时进行公示,以确保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使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