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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函
来源: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促进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持续稳定推进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门源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布。

 

附件:门源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门源县人民政府

2020514

附件:

门源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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