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促进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持续稳定推进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门源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布。
附件:门源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门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门源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青海海泰煤业有限公司铁迈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