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村:
头塘村、泉沟台村和崖头村电商服务网点数据不及时上报、站点长时间关门、站点负责人经常不在,没有真正发挥服务网点的作用,在下发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根据《三基服务站点合作协议》及《门电商办【2018】16号》文件,取消这三个服务网点的承建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与2019年12月26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县电商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0970—8613659 邮箱:279032693@qq.com
门源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