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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头塘村、泉沟台村和崖头村撤换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的公示
来源:门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各乡镇、村:

   头塘村、泉沟台村和崖头村电商服务网点数据不及时上报、站点长时间关门、站点负责人经常不在,没有真正发挥服务网点的作用,在下发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根据《三基服务站点合作协议》及《门电商办【201816号》文件,取消这三个服务网点的承建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与20191226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县电商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1220日至1226

   联系电话:09708613659 邮箱:279032693@qq.com

 

 

 

 

          门源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