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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门司法所|以“品牌”打造为引领 强化基层法治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功能
来源:门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浩门司法所在县局的统筹部署下,以“一所一品牌”为动力,以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为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更多法治内涵。

侧重“五项重点”,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一是强化法治文化主阵地建设,利用“两微一端”、抖音、浩门镇法律服务微信群、循环喇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角、民法典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载体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常态化巩固+专题法治讲座宣传模式,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敲门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达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九进+”、民法典教育基地观摩教育等专场宣传系列活动,形成高精准、高渗透的宣传效果。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发挥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主体作用,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吸纳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加入普法工作队,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普法格局。四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精选法律明白人,为每个行政村培养2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五是精选普法重点,突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开展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3次,门源县物业行业调解员专题培训1次,浩门镇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教育讲座2次,民法典教育基地接待学习35批次10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张贴横幅50余条,接受法治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

解决“三个问题”,构建矛盾纠纷化解闭环。一是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以行业调委会为补充,以镇、村(社区)调委会为支点,各调解组织相互衔接的大调解组织框架。二是拓展受理渠道,解决案件来源问题。以矛调中心为对接主体,进行集中梳理,促进“三调联动”有机衔接,集矛盾纠纷受理、调度、转办、调解于一体,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作用。三是强化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解决工作不规范问题。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标准化建设,为村(居)调委会刻印公安备案印章14枚,开展人民调解文书制作专题讲课1次,评查案件80余宗,整改文书制作不规范2件。年内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5起,重大复杂纠纷6件,司法确认9件,成功率达100%,涉及金额500万余元,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件。

突出“三个结合”,抓细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一是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渠道管教模式,通过线上综合监管平台督促见其效,线下见面报告落实见其人,并严格执行所报到、走访调查、“939”签到、突击位置共享点检等矫正措施,不断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联动监管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向其本人、亲属及所在村的两委干部了解其近期的日常表现、思想动态、活动轨迹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珍惜宽严相济的教育政策,侧重结合矫正对象的个人、家庭、生活等实际状态,在疏导和感化上狠下功夫。开展走访活动140余人次,谈话教育140余人次。集中观看交通肇事、“帮信罪”、警示教育视频教学6次,专题法治讲座12场次;全面开展社会风险评估16人,出具评估意见16份。三是做好安置帮教人员衔接与排查相结合。完善青海省安置帮教管理系统,获取待核查信息和预释放信息,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做到“一表两书”(即《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表》《安置帮教协议书》《安置帮教责任书》)入档率100%截至目前,我所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65累计解除155人,现有在册10人,安置帮教人员86人,本年度解除6人,年内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0人,变更执行地2人,均做到了工作生活清、行动去向清、社会关系清、社区表现清。

来源:门源县司法局

撰写:严晓霞、陈学梅

审核:马明理

监制:张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