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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落实 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
来源:门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门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措并举落实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大幅增长,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工作积极性极大提高,群众满意度迅速提升。

一、设立专门窗口,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刑事法律援助需求,中心开通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窗口,现场解答刑事案件法律咨询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公检法通知辩护公函,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当时受理、当时指派。

二、精选人才,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中心组建了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人才库,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具体情况等,择优选定承办律师。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指派具有两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对于涉黑涉恶涉毒及电信诈骗的案件,指派政治觉悟高、业绩好的律师办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三、加强协调,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效率。主动做好与县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理顺协作机制,确保律师依法调查取证、会见、阅卷、辩护等权利得到有效落实。

自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启动以来,门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刑事案件办理量大幅增长,2023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2件,是2022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五倍。

来源:门源县司法局

撰写:严晓霞、陈学梅

审核:马明理

监制:张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