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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医疗救助暖人心 惠民政策落实处
来源: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为进一步减轻我县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门源县主动作为,结合县情实际,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规范三重制度定位衔接、夯实救助托底功能、优化经办服务等举措,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工作。

落实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效能。同时,与民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现有政策有效衔接,发挥政策协同优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年度内累计超过2500元和6000元以上的合规费用,分别按60%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2万元。上半年已纳入医疗救助范围8296人次,救助资金806.86万元。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倾斜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稳定脱贫人口身份存续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倾斜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对202211日以来倾斜保障人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足80%90%的人员信息进行了详细筛查,并进行补报,目前已完成补报2364人次,补报金额247.58万元。全面执行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和救助帮扶机制,不定时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实现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充分依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做好救助对象信息对接、比对、标识、资助参保、待遇给付等各项经办服务,在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一窗口”办理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救助申请流程,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最大限度提升结算服务便利性。同时,安排专人负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民生实事推进工作,线上线下齐发力,联系指导各个乡镇社区开展工作,“线上”通过微信、QQ、电话答疑解惑,“线下”通过培训沟通学习,充分发挥全县医疗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体系作用,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落地落实,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