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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大力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02日    

今年来,门源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落实省委“四个转变”的治青理政新理念,推进省委王国生书记先后两次深入祁连山腹地调研生态保护与整治工作时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10个探矿点、4处养殖场、元树二级水电站环境整治情况多次进行了督查,生态环境整治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6份,自然保护区门源管理分局下发督办通知12份,针对部分探采矿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等突出问题,制订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加大了督导检查及执法巡查力度,与探采矿企业签订回头看目标责任书13份,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巡查20余次,下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督办通知12份。约谈了6名探矿企业负责人,传达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保护区内2处探矿企业已注销矿权并退出保护区。一是强化督促检查,部门联动确保整治成效。元树二级水电站位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仙米保护分区实验区。45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该水电站进行督察,经现场检查,元树二级水电站一直处于停建状态,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门源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要求元树二级水电站限期完成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办通知》(门生态综办〔20173号)和《关于元树二级水电站尽快清理建筑材料的督办通知》(门生态综办〔20177号),要求该电站编制库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全面完成整治工作。410日,县水利部门筹措整治资金5.5万元,抽调工作人员10名,出动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自卸车2辆对元树二级水电站库区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和平整,完成库区平整123.2亩。县林业部门植树造林126.4亩,栽植青杨15835株,沙棘5278株,元树二级水电站已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扶持,统筹推进联合整治工作。为及时做好保护区内4家畜禽养殖场拆迁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及县乡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门源县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养殖场拆除、植被恢复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被拆除养殖场签订了拆除协议。确保了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确定珠固乡人民政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直接责任单位,乡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养殖场拆除整治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步骤,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的基层基础作用,切实把整治任务落实到单位、到村、到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拆除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依法合理的评估测算,并根据评估结果专门从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中划拨290余万元,做为4家养殖场拆除补偿费用,保证了拆除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坚持依法拆除,保证程序公开、公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养殖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使当事人详细了解各项政策、法规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将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公开,接受监督。拆除程序依法进行,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用诚心赢得了被拆除养殖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创造出了和谐的拆除氛围。目前,4家畜禽养殖场拆除工作已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