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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织“四张网”“濒危”降“易危”
来源: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我们坚决扛起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源头责任,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推进各项禁捕工作,青海湖裸鲤蕴藏量达到12.04万吨,从“濒危”物种降为“易危”物种,保护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

一是组织赋能,密织禁渔“联动网”。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农牧、公安、市监、法检两院等多部门为成员的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了《海北州黄河禁捕暨青海湖封湖育鱼网格化执法实施方案》《海北州青海湖冬季冰封期封湖育鱼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明晰了目标责任。健全完善了“州县乡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建立了一支由94名环湖执法人员+1288名生态管护员、林草长、河湖长、驻村工作队组成的巡防队伍,形成了横纵交汇、贯通顺畅的执法联动网络,为全链条打击、全覆盖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州湖育鱼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的禁捕格局逐步形成。

二是科技赋能,密织禁渔“智慧网”。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技防能力。高空技防能力不断强化。重点区域全面完成架设38处视频雷达监控系统,并与公安“雪亮工程”完成组网,实现了公安统一调度、快速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大范围巡查能力不断提高。加派无人机、水陆两栖车辆不定期值飞值巡,实现大范围目标搜寻、远距离盯防。空域湖域逐步构建了陆上执法车辆例巡+水上水陆两栖车突击巡+空中无人机俯巡+高空瞭望视频监控24值班值巡的水陆空“三位一体”执法巡查格局,进一步提高了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效率,彰显了智慧科技和智慧手段在禁捕执法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三是“亮剑”赋能,密织禁渔“火力网”。锚定“鱼不出水”目标,州县农牧、公安、市监等部门聚焦“防、联、守、清、宣”五大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渔业生态健康发展。“专项行动”持续发力。紧盯源头,全面开展河湖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野生鱼类全链条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起到了打击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清网行动”有力有序。依托“5·16”专项行动,紧盯源头,开展青海湖清网行动。去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9人次、车辆198台次、橡皮艇4艘次,抽取渔网134盘,放生青海湖裸鱼6700余尾。“打非断链”扎实推进。聚焦青海湖海北段沿岸加工食用野生保护鱼类违法行为,农牧、公安、市监等部门排班轮岗,针对重点区域、时段、场所,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 “零点突击,拂晓行动”深入开展。不定时、不定点调集执法力量强化夜查夜巡和蹲点盯防,斩断非法捕捞、运输、储藏加工食用青海湖裸鲤地下产业链。近三年来,开展各类联合执法检查136次,共出动执法车辆717台次,执法人员3425人次,检查可疑车辆1320台次,突击检查沿线市场46场次、农牧家乐等各类餐饮点794家次,沿线餐饮点签订不加工、销售湟鱼责任书全覆盖;查获涉鱼案件8起,累计缴获湟鱼3384公斤,涉案金额达162.432万元。其中,行政案件2起(不予处罚行政案件1起);公安部侦破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涉鱼案件6起,查获犯罪嫌疑人19人。

四是宣传赋能,密织禁渔“宣传网”。切实扛牢“双普法”责任,牢固树立“宣传就是执法”理念,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贩卖、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讲好禁渔故事。近三年来,依托“河湖一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46场次,召开群众座谈会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8480余人次,培育法律明白示范户109户,辐射带动周边1760户农牧户至少家有1名法律明白人。张贴禁捕通告15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7500(宣传品)余份、悬挂横幅1条、展板30块,重点区域设立界碑27块,河湖沿岸悬挂更新第六次封湖育鱼禁捕通告牌1521块,重点区域普法宣传覆盖率达100%。通过密集型点对点宣传,群众知晓率大幅提高,法治意识不断强化,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理解支持,营造了“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州将进一步巩固青海湖封湖育鱼成果,坚持目标导向,“渔政亮剑”“打非断链”持续发力,扎实推进,统筹执法工作力量,加强与省、环湖州县部门的衔接,全面树立青海湖流域禁捕工作的整体观、全局观,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开展区域外联合执法与区域内联合执法相结合的联合执法行动,确保落实“禁捕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坚决打赢我州封湖育鱼持久战,切实维护青海湖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