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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以“四个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来源: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海北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以“四个坚持”一体推进全州河湖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三大水系总体水质水量保持双稳定,“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共治共享、人水和谐”的管理目标持续实现和不断拓展。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履职尽责。签发州级总河湖长令2道,州级责任河湖长令5道,对全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精心部署。州级总河湖长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巡河巡湖、现场办公,主动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原因、全力推进工作,带动全州河湖长及河湖管护员巡河巡湖7.1万余人次。

坚持系统观念,构建长效机制。号召我省沿湟市州建立湟水流域市州际河湖管护联防联控机制,成立黑河保护联盟,积极开展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巡查工作,实现河湖治理保护从“分段治”到“全域治”。建立“河湖长制”+“林(草)长制”联动机制,构建两长合作、部门联动的资源保护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21项河湖“清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累计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0.768公里、非法采砂点11个、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520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2255平方米,清除非法林地9000平方米。排查整治完成河道防洪安全隐患7项,669项河湖疑似问题图斑完成核查认定,363项河湖“四乱”问题图斑完成整改。

坚持水陆共治,重塑河湖面貌。全州出境水质控制断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在Ⅱ类及以上目标,水土保持率达到77.96%,农膜回收率达到87.67%,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75%,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55%,垃圾处理率达到96.8%,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