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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来源: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970-8612259

负责人姓名:祁宏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1、全面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内设六个队室,全面开展全镇各项工作。

2、综合协调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对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统筹规划,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群团等日常工作;

3.设置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维护稳定、群众信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容环卫、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卫生健康、教育、文化、科技、广电及指导社区建设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旅游、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承包管理、村镇空间规划、林草管理;承担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牧、水利(河湖长制管理)全面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业,依靠县城优势加大劳务输出,以开展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的劳务经济等特色经济等工作

5、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社会保险、残联、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拥军优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公共服务工作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组织落实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建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城乡规划、城镇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镇容镇貌及林草监管、环境保护、“一治两创”工作、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城镇化建设工作实际,为本镇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产业化示范引导、政策和信息服务

7、财政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执行镇级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镇级预算资金使用、编制镇级年度财政决算、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村(社区)经济经营管理及村(社区)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组织开展文化和体育活动,举办文化体育活动。

9、助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群众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门源县浩门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970-86122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1.承担辖区劳动就业、民政救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农牧经济、扶贫开发等服务工作;

2.承担辖区生态建设和保护、林业管护、植物防疫、水利管护、草原管护和改良、草原鼠虫灾害防治等服务工作;

3.承担辖区“三农”信息服务和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