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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门源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门源县交通运输局

一、机构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二、办公地址: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外环北路5号

三、联系方式:0970-8612125(传真)

四、负责人姓名:谢浩成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证审批的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县乡村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审批。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公路行道树砍伐,公路增设平面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非公路标志,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审批负责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服务)经营的审批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高等级公路除外),铁轮履带等机具及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许可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内设机构:根据《门源县机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县交通运输局不设内设机构

八、局属事业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门源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队、门源回族自治县昌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九、单位领导:谢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