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办公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公安局大楼
三、联系方式:0970-8612039
四、负责人姓名:井雪峰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
六、机构职能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七)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对被行政拘留人员执行处罚;
(八)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内设机构:青石嘴公安分局、办公室、政治部、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拘留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八、派出机构:浩门镇派出所、青石嘴派出所、皇城派出所、苏吉滩派出所、元山派出所、站前派出所、北山派出所、麻莲派出所、阴田派出所、西滩派出所、旱台派出所、东川派出所、珠固派出所、仙米派出所、一棵树森林公安派出所、宁缠森林公安派出所、浩门森林公安派出所、仙米森林公安派出所。
九、单位领导:井雪峰(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