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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一、机构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公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龙驹路1号四楼

三、联系方式:0970-8615535

四、负责人姓名:黄文俊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县农牧民就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四)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工作。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拓展多元化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局势基本平稳。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

(八)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优化政策、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提升服务、逐人逐户登记确认等措施,力争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资正常增长与支付保障、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二)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的用工备案管理工作。

十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特殊工时审批管理工作,维护劳动者权益,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治欠保支工作,落实民生工程优先保障原则,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问责制度,强化定期督查考核,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欠薪治理格局,强化源头治理,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内设机构:根据《门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内设机构。

八、单位领导:黄文俊(党组书记、局长)